盗窃罪开庭会被问什么
来源:法务网     时间:2023-08-12 17:05:10
一、

盗窃罪开庭会被问什么

盗窃罪开庭会被问被告人的身份信息,然后被告人在公安检察院阶段的供述是否属实,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是否有异议,然后进行陈述,具体如下:


【资料图】

1.开庭第一步是书记员核对到庭人数,核对原告、被告、律师的身份证、律师证等资料,核对完毕法官会敲锤宣布开庭。

2.然后法官会宣布法庭纪律,要求关闭手机,不准随便说话,旁听人员不准记录。

3.法官要求原告表达诉讼请求,宣读起诉书事实和理由

4.法官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意见;

5.法官对事实进行调查,原告提出证据,并说明证据证明事项;

6.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意见,提出反驳;

7.被告提出证据,然后原告再发表意见。

二、

盗窃抓到人后处理流程

找法网提醒您,盗窃抓到人后处理程序是:

1.需要逮捕的,在拘留期限内,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;

2.应当追究刑事责任,但不需要逮捕的,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,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;

3.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犯罪事实的,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,继续侦查;

4.撤销案件的,释放被拘留人,发给释放证明。

三、

盗窃罪开庭当天会宣判吗

盗窃罪开庭当天不一定会宣判,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会根据审理情形选择当庭宣告或者定期宣告。当庭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零二条规定,宣告判决,一律公开进行。当庭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;定期宣告判决的,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。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、诉讼代理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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